【Yahoo 新聞報道】立法會今(18 日)以 84票贊成、3票反對,三讀通過僱傭條例修訂,將「連續性合約」門檻由「418」放寬至「468」,即每星期工時門檻從18小時降至17小時,及只要「4星期工時合計達68小時」,即被視為在「連續性合約」的僱傭期內。
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指,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,每星期工作最少 18 小時的「418」門檻已沿用多年,基於勞動市場變化,及為了讓僱員更容易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全面權益,政府啟動檢討相關規定。
他表示,勞僱會的勞資雙方在互諒下達成共識。修訂條例會在刊憲後6個月的首個星期日生效,讓僱主和僱員有充分時間準備,期間政府會加強宣傳解說。
自由黨邵家輝、李鎮強和易志明均對該項僱傭條例修訂投反對票。